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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部市县农民养殖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建设屯昌黑猪苗场1个,年提供猪苗10万头,建设地点坡心镇红涛坡农场。新建种猪场1个,年出栏种猪4500头,建设地点屯城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保亭公猪站,存栏公猪130头,建设地点南茂农场。新建五指山猪种猪场1个,年出栏种猪3000头,建设地点加茂镇。新建600头种猪场1个,年出栏种猪1万头,建设地点什玲镇。新建什玲鸡种鸡场1个,年存栏种鸡6万套,建设地点什玲镇。建设罗非鱼良种场1个,年提供鱼苗1600万尾,建设地点金江农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建蜂种繁育场1个,年培育蜂种5000箱,培育蜂王2万只,建设地点中平镇。建设小蚕共育室3个,年生产蚕苗3.6万张,建设地点中平镇、上安乡、吊罗山乡。建设坡田标准化种猪场1个,年出栏生猪3600头,建设地点营根镇。建设淡水良种场1个,年提供鱼苗3000万尾,建设地点营根镇。

  (二)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新(扩)建56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

  五指山市: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9个,年出栏生猪9500头,建设地点冲山镇、南圣镇、番阳镇、毛阳镇、畅好乡等乡镇。建设翡翠乌鸡场1个,年出栏10万只,建设地点南圣镇。

  定安县:在各乡镇建设15个生态养殖小区,年出栏定安黑猪10-15万头。

  屯昌县: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1个,年出栏生猪5.62万头,建设地点屯城镇、新兴镇、坡心镇、南吕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6个,年出栏生猪2.88万头,建设地点打安镇、邦溪镇、七坊镇、龙江农场、白沙农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5个,年出栏生猪3.1万头;家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5个,年出栏鸡170万只,建设地点保城镇、新政镇、什玲镇、加茂镇、响水镇、三道农场、南茂农场。扩建蛋鸡场1个,年存栏蛋鸡6万套,建设地点响水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3个,年出栏生猪1.2万头,建设地点和平镇、红岛牧场、乌石农场。

  (三)促进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87个畜禽养殖示范基地,32个高效生态蚕桑科技示范园(区、基地)。

  五指山市:建设雁鹅养殖基地1个,年出栏雁鹅1万只,建设地点毛阳镇。五指山黄牛养殖基地2个,年出栏黄牛700头,建设地点冲山镇、水满乡。建设罗非鱼水库精养示范基地1个,年产量75吨,建设地点畅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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