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广西地税之歌》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2〕70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近年来,全区地税系统通过大力开展文化建设的系列活动,有力推进了地税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公开征集创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有关专家整理、归纳、提炼,并提交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审议,《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广西地税之歌》已最后审定,现予以公布。《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广西地税之歌--《无尚荣光》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广西地税的核心价值理念,为更好地践行《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传唱广西地税之歌--《无尚荣光》,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西地税核心价值理念。结合“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和学习弘扬“广西地税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组织教唱广西地税之歌--《无尚荣光》,做到人人熟记公约内容,领会公约内涵,会唱爱唱广西地税之歌--《无尚荣光》。
二、大力宣扬,努力践行广西地税核心价值理念。各级地税机关要大力弘扬、大张旗鼓地宣传广西地税精神,努力践行《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积极传唱广西地税之歌--《无尚荣光》。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大型办公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长廊等合适的场所上墙展示《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在大型集会前,要组织合唱、播放广西地税之歌,在开展党组织活动、工青妇活动时,要注重广西地税之歌的传唱,要利用文艺汇演、歌咏比赛、演唱会等各种形式传唱广西地税之歌。真正使广西地税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凝聚力量、构建文明、促进和谐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注重传承,扎实推进广西地税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广西地税精神”,用广西地税精神激发干部热情、凝聚队伍力量;全面践行《广西地税文明和谐公约》,用公约作为座右铭,规范行为、共建和谐;积极传唱“广西地税之歌”,用歌声来活跃氛围、丰富生活、振奋精神。通过扎实推进地税文化建设,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热爱广西、建设地税的无限热情,推动广西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