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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工商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

  3、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许可证的;

  4、市直企业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2、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3、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非煤矿山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4、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5、积极配合质检部门部门做好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6、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市直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

  成立市工商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马艾任领导小组组长,企业处、食品处、公交处、市场处、注册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5日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行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备类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10月1

  5日)。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台帐建立等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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