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出台主导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将政策向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重点产业集聚的园区倾斜,并针对“一个龙头、六大支柱”产业的不同特征、不同需求,分别研究制定个性化的引导和扶持政策。
4、组建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大力引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组建主导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促进产业内的骨干企业发展。
5、搭建主导产业发展的载体。
优化主导产业布局,规划市区主导产业聚集区:高新区为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和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经开区为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聚集区;在樊城区、襄城区和襄州区分别布局航空航天产业聚集区、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聚集区。在南漳布局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各县市都要根据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和现有产业基础,确定本地产业定位,选择2-4个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明确产业聚集区域,形成有自身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力度,高新区和经开区建设面积要新扩展100平方公里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抓好1个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以上(其中保康县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未来五年,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8500亿元以上。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引导和推动产业的上下游配套、整合和联合。
(二)实施骨干企业成长工程
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的骨干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集中资源培育一批产销超过 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梯次骨干企业群,并着力培育一大批与之配套的中小企业。
1、引导优势资源向优秀企业集中。在七个主导产业中每个产业分别选择2-3家投入产出比例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关联性强、对产业带动力大以及对社会和地方贡献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充分运用政策和规划,把煤、电、油、汽、运等要素资源和扶持政策优先配置给这些优秀企业,推动其加速做大做强。
2、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对列入培育范围的重点骨干企业,其新上项目、技改扩能、搬迁改造、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襄阳市中心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做大做强。
3、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上市等做大做强。对纳入培育范围的重点骨干企业,支持其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和联合,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对以本市企业为主体兼并重组并将注册地放在我市的项目,除享受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优惠政策外,另对相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对于其兼并后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对进入上市辅导期和上市成功的企业,按照已制定的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对上市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照实际募集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