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扶弱维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唐工商字[2012]86号)
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开发(管理、工业)区工商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局召开的“扶弱维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现将《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扶弱维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行动。
2012年5月16日
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扶弱维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近年来侵害妇女、儿童及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增多趋势,为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害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行为,规范我市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用品市场,扶优治劣,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弱维权”专项整治行动,以净化我市流通领域内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用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商品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化建设、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治本力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管,全面强化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使我市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加强商品质量监管。
严格按照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取缔与疏导相结合,对辖区经营户逐户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尤其对于集中、大量销售妇女、儿童、老年人生活用品等经营场所(含临时性场所)要给予高度关注。
(二)加强流通环节妇女、儿童、老年人生活用品监管,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整治力度。要严格市场巡查和监管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一是严把市场巡查监管关。各县(市)区局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责任,强化执法巡查、检查频次,辖区“片管员”按照ABC三个巡查等级详细记录巡查情况,体现监管痕迹。二是夯实监管,撑起弱势群体安全消费保护伞。以痕迹化监管巡查为抓手,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周边、农村市场、农村大集、个体经营户的监管巡查频次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儿童玩具、童装、化妆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眼镜等商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过期霉变和“三无”产品充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