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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夏季已到,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做好今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暴发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我省今年高考、中考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重点自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自查报告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于2012年5月31日前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要保持校园(考场)环境卫生,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通风;要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有关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要确保学生每天户外锻炼时间。要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清新空气,增强体质。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工作预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卫生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的部门及具体的人员,认真研究制订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防控工作的责任、制度、程序和具体措施等。落实组织领导,确保各地各校在中考、高考期间不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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