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推进死因扩点工作,建立人口死亡登记信息库。死因统计工作是研究各地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科学、准确地测算省和市的人群平居民均期望寿命,各市要按照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统一全省死亡医学证明书 进一步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卫〔2010〕14号)的要求,加强死因统计工作,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有2个县区开展全人口死因登记和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市调查范围应扩大到全市。尚未开展死因统计工作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此项工作。
(四)严格贯彻执行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保质地完成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年报、季报、月报、人力、医用设备等调查表的报送,任何单位不得拒报、迟报、漏报、虚报、瞒报,各单位人事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上报人力库及设备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认真查处卫生系统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拒报、屡次迟报或报送数据质量差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现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卫生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发挥信息和参谋助手作用。
二、大力推进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制定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我厅将于近期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调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县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填报数据。调查结果将用于总结我省各级信息化发展现状,编制全省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总体建设方案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二)加快推动居民健康卡工作。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我厅将规划建设省级居民健康卡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密钥管理系统,卡注册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制定相应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广州、深圳、佛山、江门、潮州等省级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试点市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试点建设力度和应用推广范围。
(三)推进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我厅将启动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市要加快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逐步实现跨业务系统、跨地区、跨机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争取2012年完成省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和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市二级卫生行政部门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