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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3.充实基层护理力量。进一步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保障基层护士待遇。到2015年,在基层从事工作的护士达到2.6万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1:1.5。
  4.优化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加大专及以上层次护士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到2015年,全省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60%;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8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50%。
  5.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完善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完成护士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努力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
  (三)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水平。继续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各级各类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完善护理服务标准、规范,健全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体系,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鼓励医院实施对出院患者的回访和延续护理服务。通过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全省创建省级和市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深化公立医院护理管理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医院内部护理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争取到“十二五”末,在公立医院贯彻实施责权统一、职责明确、精简高效、领导有力的护理管理体制,实现符合临床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管理,实施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使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更加注重临床护理实践,建立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贯彻实施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在完善医院护理岗位设置的基础上,确定临床专科护理岗位,坚持“以用为本”,以岗位需求为导向,贯彻实施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实施专科护理岗位护士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使用卫生部统一制订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标准,制订具体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和要求。争取到2015年,在全省建立6个省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6个省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3个省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3个省级肿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3个省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3个省级精神护理专业培训基地、3个省级助产护理专业培训基地。“十二五”期间为全省培养2500名临床专科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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