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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市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初,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枣阳、老河口、宜城、襄州、樊城、襄城、高新等7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地区。对问题突出、社会反应强烈的枣阳市、襄州区、樊城区、襄城区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清理。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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