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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强化城市管理八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10日前。
  (八)建筑工地与渣土清运整治
  1、整治目标
  施工工地有硬质围档、施工进出口道路硬化、施工进出口有冲洗池等冲洗设施、清运渣土覆盖、不飞扬洒漏、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夜间施工不扰民。
  2、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按照整治标准,重点对长虹路、人民路、中原路、前进路、春园路、三元路、大庆路、东街、西街、南街、檀溪路、环城路、邓城大道等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工地进行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1日前。
  (2)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各城区、高新开发区分别培育一个符合标准的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建筑渣土清运公司,并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整治,查处飞扬洒漏、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牵头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1日前。
  (3)加强夜间施工管理。规范夜间施工管理,查处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1日前。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强化城市管理,实施八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广泛宣传发动,为顺利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营造良好氛围。各城区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经营者及社区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行动。宣传部门要围绕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大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报道,弘扬先进,对不作为或阻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进行曲进行曲进行曝光。
  (二)加大投入,落实整治资金。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市、区两级财政要按照“市、区两级共同负担”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审定、按期拨付各项整治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资金保障政策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1年10月底前研究出台。
  (三)跟踪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市整治领导小组每月将听取两次各专项推进组工作情况。市监察局在2011年10月底前制定治庸问责机制,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期完成既定目标的,按照治庸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市政府目标办要把此次整治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评,市文明办要把整治工作列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责任单位也要对基层单位或实施主体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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