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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强化城市管理八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进度。根据堵疏结合,取建并举的原则,在全面取缔马路市场的同时,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新建一批大型规范化农贸市场。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具体时间要求: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选址设计工作;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12月30日前每个城区、开发区新建完成一个规范化农贸市场并交付使用。
  (4)清理整治主次干道各类占道加工、洗车、修车、售车、早餐饮食、游散摊点等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对主次干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关停并转。依法取缔各类游散摊点、街头乱摆卖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1日前。
  (七)拆墙透绿整治
  1、整治目标
  拆除市区临路、临街实体围墙,各产权单位原则上不设围栏,确需设置的按规划要求建设透空栏杆或绿篱围挡,对腾出的场地实施绿化美化,增绿添景,做到院内视野所及无违章建筑、超期临建和简陋建筑,新透出的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主次干道行道树补植整齐,树穴无黄土裸露。
  2、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实施拆墙透绿增绿改造。组织对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临路、临街实体围墙全部实行拆墙透绿。拆除文化、旅游、体育、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的实体围墙和透空围墙。军事、公安、学校和保密等单位的实体围墙确需保留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制定和审核透绿增绿方案,审核通透式围栏样式、标准和施工图纸,城区、开发区按标准组织实施,产权单位自主拆建。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1年9月30日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完成市区所有街道实体围墙调查摸底汇总登记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在10月15日前,全面启动拆墙透绿增绿工作,督促各产权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增绿改造;11月10前,完成本方案规定的重要路街整治任务;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区拆墙透绿增绿改造任务(具体任务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另行分解下发)。12月30日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会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监察局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以区为单位逐一检查验收。
  (2)实施缺苗补植和裸露树穴覆盖整治。组织对纳入市区管养范围的主次干道缺株少苗进行补植,裸露树穴进行园艺覆盖。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管养道路树木的补植、树穴覆盖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市管养道路的树木补植、树穴覆盖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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