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设计制定重点路街人行道改造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方案报批;
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汉江大道、前进路、荆州街人行道整治工程;
2011年11月30日完成长虹路(七里河路至大李沟)、南街、檀溪路人行道整治工程;
2011年12月底前完成长虹路(人民路至长虹大桥)、中原路人行道整治工程。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西街(十字街至长虹南路)、春园西路(长虹路至新华路)、春园中路(新华路至中原路)、长征路(解放路至大庆路)、长征东路(大庆路至集家台巷)、人民路(大庆路至汉江路)、大庆东路(桥北西路至清河一桥)、大庆西路(长虹路至桥北西路)、解放西路(米公路至桥北西路)、解放东路(桥北西路至丹江路)、春园东路(中原路至清河路)、中原路(前进路至长虹路)、建华路(前进路至长虹路)、松鹤路(长虹路至振华路)、东街(十字街至环城东路)、长虹南路(檀溪路至环山路)整治;
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民中路(汉江路至振华路)、人民西路(振华路至云兴路)、前进东路(清河路至洪沟泵站)、环城东路(东街至胜利街)整治。
(2)其他路街人行道整治工作由各城区、开发区组织方案设计,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后自行组织施工改造,2013年12月31前完成改造任务,具体方案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另行制定。
(3)沿街各种亭体及路牌整治。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市区各种亭体及路牌普查登记,对需整改的向产权单位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并督办落实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任单位:襄阳供电公司、市民政局、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25日前,各产权单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路街电话亭、售报亭、变压器、路名牌、出租车停靠站牌等整治更新任务。
2011年10月31日前,市城管委组织检查验收。
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它路街整治任务。
(五)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目标
道路系统运行顺畅,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行人乱穿马路,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人车通行规范有序。
2、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大型货车限时进入市区。调整大型货车限入时间:春、秋季早7时至晚10时;夏季早7时至晚11时;冬季早7时至晚9时不得进入市区。同时对特种车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市区通行的,实行通行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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