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经济开发区:深圳大道、机场路;
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绿洲大道;
隆中风景名胜区:景区入口路。
(3)其它路街
示范路街、重点路街以外的辖区路街。
3、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示范路街和重点路街方案设计和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示范路街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含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011年11月30日前襄城区完成东街、西街、南街、北街、檀溪路、长虹南路,樊城区完成长虹路(长虹大桥至春园路)、春园路(樊城区管一侧)、前进路、解放路、中原路(火车站至春园路),襄州区完成航空路、邓城大道(清河三桥至荣华路)、荣华路,高新区完成东风汽车大道、邓城大道(长虹北路至清河三桥)、中原路(春园路至长虹北路),经开区完成深圳大道,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完成绿洲大道,隆中风景名胜区完成景区入口路等部分重点路街整治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路街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区其它路街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组织设计,设计方案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评审后,由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
(二)户外广告整治
1、整治目标
根据市区主要街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拆除未经审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净化城市空间;拆除虽经批准但超期设置或擅自改变核准内容的户外广告;清理各类破损、褪色、过期、发光字断亮、霓虹灯缺笔少划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拆除虽在设置期限内,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与城市规划不符的户外广告。
2、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1)修编市区重要区域、重要路街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和整治规划,作为此次整治和以后广告管理审批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15日前。
(2)制定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草拟《襄阳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作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0日前。
(3)暂停市区户外广告审批和续办。为减少整治阻力和边批边拆矛盾,从2011年10月8日起暂停市区除卖场墙体、路名牌、出租车招呼站牌、公交站台灯箱、施工围墙广告外其它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续办,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后再予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