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与循环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相关工作;
(六)参与其它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写《〈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专业技术类见附件1,经济财务类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家推荐表于7月15日前一式3份(原件)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推荐表可复印或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
(三)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筛选,入选专家名单将予以公布。
附件:1.《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专业技术类)
2.《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经济财务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专业技术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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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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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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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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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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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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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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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
行业
| 化工、石化、冶金、电镀、印染、建材、造纸、皮革、食品、危废、能源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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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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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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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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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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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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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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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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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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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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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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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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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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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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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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