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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五)参与循环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相关工作;

  (六)参与其它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写《〈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专业技术类见附件1,经济财务类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家推荐表于7月15日前一式3份(原件)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推荐表可复印或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

  (三)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筛选,入选专家名单将予以公布。

  附件:1.《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专业技术类)

  2.《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经济财务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专业技术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毕业院校及时间

 

专业、学位

 

工作单位

 

从事

行业

化工、石化、冶金、电镀、印染、建材、造纸、皮革、食品、危废、能源

其他       

职称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工 作 经 历

 

 

 

 

 

 

 

 

 

 

 

 

主 要 业 绩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处分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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