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组织协调机构和负责人,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全面推进。

  三、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分级负责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对本市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对市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的安全培训工作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对区域内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要指导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定期报告制度

  对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各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市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向市安全监管局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告上季度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向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每季度报告一次;上海化工区内企业向上海化工区管委会每季度报告一次。对本区域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情况,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以及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向市安全监管局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7月10日和1月10日前报告上下半年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书面报告一次(1月20日前报告上年情况)。

  (三)反馈通报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将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以及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反馈、通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建议书或意见书,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报告。

  (四)工作联系制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要完善安全培训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依法规范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的内容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