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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计划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意见的通知

  (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面向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研究制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激励政策和考核奖补办法,鼓励企业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依托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组织实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按需培训、适岗提升。推行培训补贴实名制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
  (五)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完善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调整缺工企业标准,加大对中小企业缺工情况的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全省企业缺工情况,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缺工数量、工种和原因的统计分析。完善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调查制度,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次数,加强动态跟踪,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满足情况。继续开展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及时了解就业意愿和收入状况等信息。做好职业供求分析和发布工作。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将监测企业由389家扩大到920家,优化监测企业样本,发挥失业动态监测的决策支撑作用。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全面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况。
  (六)提高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困难市、县基金缺口补助激励机制。巩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成果,力争出台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办法。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改革成果,推进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增长机制和个人缴费机制,建立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长效机制,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建设。完善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严格执行扩大支出项目、对象范围和使用额度。完善工伤康复试点政策,加强《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立法调研。修订《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鼓励各地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全面实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推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结算。
  (七)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推广爱心助保协会和助保基金会等做法,帮助特殊困难群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情况调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人员续保工作。将学生、儿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建筑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力度。按照“先保后征、即征即保”要求,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采用多渠道筹资的方式,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及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制度,完善征缴稽核和征收考核机制,加大欠费追缴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八)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做好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适当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标准和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巩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成果,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重病、大病困难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提高。做好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落实城镇居民生育保障政策,将参保居民产前检查费纳入基金支付。
  (九)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序时进度做好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工作,强化基金省级预算管理,加大基金统筹调剂力度。全面实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五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缴费基数和费率办法、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办法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六统一”。
  (十)做好社会保险转移衔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积极研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
  (十一)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确保全省50%以上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服务窗口。开展基本公共就业社保服务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试点,5月底前,实现村级平台全覆盖。深入开展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活动,大规模开展基层平台协理员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持证上岗率,不断提升基层平台服务水平。以“一卡通”为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加快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向社会发布“江苏就业e图”,为城乡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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