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办、市节水办、市自来水公司
(九)结合日常节水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宣传工作。
1.编印用水管理及节水宣传资料并发放给计划用水户,向广大计划用水户宣传节水重要性和紧迫性,号召广大计划用水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水指标,有效节水,保护水资源。
2.认真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推广先进的节水方法和措施,积极宣传报道节水先进做法。
3.广泛收集节水方法、节水措施、节水小窍门及水资源常识等节水知识资料,及时编印发放节水宣传手册。
4.结合用水户检查、节水稽查、再生水设施运行监管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节水宣传工作。
5.编印10万份节水方法及措施宣传折页,通过邮政部门随报纸发放。
6.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抗旱节水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抗旱节水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办、市节水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邮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宣传引导是抗旱节水保供水、保民生、保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发展的严峻态势,增强保供水、保民生、保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抗旱节水保供水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抓好、抓实各项宣传动员措施,迅速掀起宣传工作新高潮,深入开展抗旱节水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二)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拓展宣传媒介、增强宣传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城市公共设施、公交车站台及车身广告位、社区公示栏、黑板报、纸质资料等载体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并取得实效。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抗旱节水宣传工作经费投入,为宣传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市水务局、市政府新闻办要在抗旱节水保供水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共享工作资源和信息。涉及旱情研判、城市供水的重要数据必须由市水务局审核确定、统一发布,避免因片面、不当宣传影响社会稳定。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将抗旱节水宣传情况报送市节水办,市节水办负责梳理汇总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
(四)加强督查,落实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宣传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市、县(市)区两级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作风漂浮、措施不力、延误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厉问责、督查整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