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办学力量以及用人单位的作用,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项目,将有转移就业愿望和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培训范围,使他们都能掌握至少1门专业技能或者达到上岗要求。根据劳动者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2.按照“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强农民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引导农民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就地就近创业。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制度
1.各县(市)区、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要尽快组织力量,对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为做好农民就业工作提供依据。在后续工作中,要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2.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城市建网、城乡互联、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与省联网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劳动力供求信息系统,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用工信息平台及科学合理的统计监测制度,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行业和地区分布等有关重要指标纳入统计范围,适时掌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岗位情况,形成用工信息、劳动力组织、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务收入、跟踪管理、权益维护的服务链,及时快捷地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
(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为农民就业提供服务
1.充分发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农民就业工作中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进一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拓展业务,改变传统的运作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联系用工单位,努力收集和发布劳动用工信息,为农民就业提供充足的岗位。同时,适时举办农民就业专场劳务交流洽谈会,主动开展为用人单位送人上岗、为农村劳动力送岗上门等特色服务。认真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就业系列专项活动。在为期近一个季度的“春风行动”活动中,集中为农民工提供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信息、求职登记、招聘对接、劳动保障维权等全方位就业服务,为做好全年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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