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一学年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
  三、资金筹措
  (一)禄劝县、寻甸县(含划入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的乡镇)被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其他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我市承担。其中: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财政承担;
  --宜良县、晋宁县、石林县、富民县、嵩明县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资金总额的60%,县(市)区和开发区财政承担40%;
  --东川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中原属东川区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资金总额的80%,县(市)区和开发区财政承担20%。
  四、管理制度
  --建立以学校为单位的与学籍相衔接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建立全市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科学指导。通过我市学生体检数据管理系统和国家学生体质监测云南昆明监测系统,全面开展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体质监测。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建立定期专项审计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定学校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全面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并进行专门培训,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实际,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以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为主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保证食品供应质量。通过议标招标等方式,对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严格杜绝腐烂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上餐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