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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提升活动

  一是加强同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合作,为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二是对有参加职业指导培训需求的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主动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服务,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三是支持高校丰富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提高高校就业指导的实用性。(责任单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局、省人才交流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活动

  一是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登记,主动服务,加强帮扶,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二是对辖区内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社区和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服务。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给予重点就业援助,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三是对2012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与教育部门加强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走访入户等多种渠道,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掌握这些人员的底数和就业需求,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就业促进处、省就业局、省人才交流中心)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活动

  一是会同教育部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分会场,在网站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并做链接,以不同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及提供相关就业服务。二是会同教育部门分别负责本地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并组织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三是会同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高校和用人单位积极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及时通知未落实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各有关网站上注册并积极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四是今年年底前,要力争将本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相互链接,以方便高校毕业生在校园内直接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相关政策信息,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具体的活动时间分别为:3月20日至26日、6月20日至26日、9月20日至26日、12月20日至26日。(责任单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就业促进处、省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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