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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2〕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9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请各地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实施情况报厅就业促进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

  为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9号)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创新就业服务模式,积极为每一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张光伟副厅长,副组长为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田杰局长,小组成员为厅就业促进处、政策研究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保障监察处、省就业局、省人才交流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劳动监察总队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筹划、组织、督促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和服务管理工作。

  三、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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