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的意见
(苏政发〔2012〕6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根基,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江苏实体经济比重大、基础好、实力强,具有明显比较优势,这得益于金融的有力支持,也为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当前,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我省实体经济在融资方面还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我省正在实施的转型升级工程。围绕产业优化升级“三大计划”、“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百项千亿”技改工程等重点,积极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信贷投入,使信贷资金更多投向能够提升产业层次、引领产业升级的新建和技改项目,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支持苏南产业向苏中、苏北转移,对转移到苏中、苏北地区的产业项目和南北共建园区项目,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有效提升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能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科技自主创新的信贷投入,保证科技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探索以贷款和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加强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业务部。扩大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覆盖面,支持科技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申请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科技贷款统计制度,确保科技贷款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三)优先安排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农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农村信贷业务发展,重点支持种养殖项目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要优先安排,确保“三农”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