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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大大陆桥沿线地区人力资源合作开发力度。鼓励中西部地区高校与连云港合作办学、设立分校,共建从事研究开发和技术培训转移的科技创新载体,促进人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深入拓展省内高校与连云港合作空间,推动各类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区域人才和智力的流动与共享。支持淮海工学院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大学。推动连云港市属高校提升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鼓励国外高校来连云港合作办学。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和培训基地,支持示范区在人才评价、流动、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鼓励海内外优秀人才到示范区创业投资,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示范区发展的,可通过签订协议在一定年限内保留工作关系,期间返回原单位则按原职级待遇安排。
  四、建设产业合作基地
  (十一)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鼓励中西部地区进口资源深加工企业在示范区合作建设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精品钢材、粮油食品、木材等加工基地,重点建设石化深加工产业园、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园、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等,发展市场需求大的高附加值石化深加工产品、有色金属和精品钢材等,形成资源性加工产业集聚区,促进示范区产业与中西部地区产业形成紧密型产业链,推动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加快发展物流配送中心、检验检疫平台、展示交易平台、配套服务平台等功能载体,加强上下游产业的组合布局,降低物流成本,形成紧密型产业链,实现原材料、基础产品的高效利用,增强中西部地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十二)建设出口产品生产制造基地。利用现有港口条件,大力发展海铁联运,鼓励中西部地区外向型企业在示范区建设出口产品加工分装、装备制造出口组装等专业化生产加工基地,为大陆桥沿线地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提高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外向度和国际竞争力。联合中西部省区,加强区域合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出口产品的统计分析,跟踪和监测重点出口市场的动态,开展出口信息服务,逐步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出口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提高陆桥沿线地区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广告促销、营销策划、产品推介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
  (十三)建设产业承接与转移基地。把示范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引导转移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形成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的产业集群。鼓励示范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共建园区,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宜在沿海发展的产业项目到示范区布局,鼓励和支持长江三角洲发达地区优先向示范区转移产业,建设临港产业基地。重点推进连云港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把连云港建设成为世界级、高水平的大型石化基地。加快推进省内沿江及内陆地区,特别是城市钢铁企业向示范区转移,建设连云港精品钢基地。积极承接日、韩等国家产业转移,注重承接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国际国内知名公司落户,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并向中西部地区拓展分支机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需求。
  (十四)建设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区。依托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徐圩新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业整体实力。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向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集聚。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硅材料、纳米碳、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及化工新材料,加快建设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硅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基地,积极实施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增强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以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为龙头,加快推进连云港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建设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纺织等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在冶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形成以高新技术武装、闭合式循环的临港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以建设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为载体,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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