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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六)健全口岸“大通关”体系。支持大陆桥沿线城市在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口岸合作,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以郑州、洛阳、西安、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霍尔果斯为重点,加快内陆“无水港”建设。到2015年,形成辐射区域基本覆盖大陆桥沿线主要区段的“无水港”布局。加强与口岸单位合作,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无水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把港口集装箱运输功能延伸至腹地内部。整合苏北区域物流链,建立各市与连云港的区港联动机制,提升连云港服务苏北能力。加强港口、铁路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设具有通关、检验检疫、海关、铁路、水运、商务等应用功能的大通关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共享互通,支持监管部门采取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设覆盖中西部的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新亚欧大陆桥全线贯通,进一步增强连云港口岸服务陆桥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功能。
  三、构筑综合服务体系
  (七)构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东中西地区跨区域金融合作,推动金融服务项目跨区域开展,促进金融服务监管无障碍化。鼓励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引进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地区总部和结算中心。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在示范区设立总部。鼓励建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建立便捷高效的资金结算、票据贴现、证券发行、信托投资和保险等投融资服务体系,为中西部地区企业发展进出口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支持示范区运用股票、债券、票据、基金等市场工具,拓展陆桥沿线企业融资渠道。
  (八)构筑商务服务体系。推进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建设,引进金融、法律、信息等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大陆桥沿线资源集中采购平台。吸引中西部地区到示范区办展,在徐圩新区云湖商务核心区建设大陆桥沿线地区产品展示展览中心,打造面向中西部地区的特色会展品牌。争取国家在连云港定期举办陆桥沿线和东部沿海地区的投资贸易洽谈活动,构建高端服务业聚集发展平台。加快推进连云港航运交易市场和大陆桥国际航运功能区建设,引导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扶持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发展,拓展产业链和服务功能,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加快口岸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中西部地区驻连云港办事机构集中区。加强示范区与中西部地区电子口岸、信用建设、交通信息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推进区域通关和跨关区转关运输,将港口功能延伸至中西部地区。
  (九)完善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功能。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机制,引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先进适用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探索建立东中西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依托各省区科技文献、工程文献、科学数据平台和数据信息资源,通过分散加工、集中上网、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的方式,合作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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