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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省公务员局,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省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因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失职等造成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参加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纠风办、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继续完善和推行“两票制”运行机制。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有效监督,落实有关部门在药品集中采购和流通环节中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全部药品入网赋码,试行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电子监察。建立对医务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落实考评结果运用。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重点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开展“三改两推一评议”活动,切实改善群众的就医体验。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继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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