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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法院、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审计厅、物价局、信访局、省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

  1.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促销服务费,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取费用。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逐步建立零售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参加单位:省物价局、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

  2.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坚决纠正公路违规收费问题,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物价局、财政厅、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3.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误导购买保险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重新确定、公开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不断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福建银监局,参加单位:省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政府纠风办)

  4.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营销、价格欺诈、恶意吸费、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和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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