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1〕644号 )
各市(州、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按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和《关于组织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试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24日在贵阳举行全省质监人员统一考试,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本次考试人员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未持证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负责人)、聘用人员。
本次考试符合条件的参考人员名单、科目及考号(座位号),请各市(州、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查阅总站电子邮箱,并负责在2011年12月21日前通知到各县(区)质监站参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上午。
2.考试地点:贵阳市宅吉路9号,省老干活动中心紫薇宾馆。考场:报告大厅、报告厅3楼。
3.考试科目:所有初次参考人员均应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其余人员按应补考科目考。
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论和法律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8:30~9:45。
⑵《专业技术知识》,以土建类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兼顾其它各个专业。试卷满分为160分,考试时间:10:00~12:00。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2.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参考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入场考试,其它证件无效。
4.请自带钢笔、橡笔擦。考场上不准吸烟,关闭手机。
5.考试成绩不接受个人查询,各市(州、地)质量监督站可到总站查询。
联 系 人:杨匀萍
联系电话:0851-5360380(传真)、0851-5360362
邮 箱:qss@gzj.gov.cn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