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吉建村〔2009〕27号 )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09年5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村镇规划检查的通知》(吉建村〔2009〕13号),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州村镇规划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规划自查工作,大部分地区上报了自查情况报告。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全省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省所有县(市、区)。
(二)除城关镇外的国家重点镇、省重点镇、“百镇建设工程”镇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三)每个县(市、区)查1个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
二、检查内容
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及2008年以来规划修改情况;2008年以来规划许可审批制度建立情况,各类新建和在建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发放情况,审批档案管理情况;市(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2008年以来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情况,包括未按规划进行审批的项目、未批先建及超建的项目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
另行通知。
四、其它要求
(一)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并组织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的镇、村按照本次检查附件的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地级市负责市本级表格)。
(二)各检查表格要于2009年11月5日前填写完成,连同书面汇报材料一并交至各检查组。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431-82752368
刘海臣、唐斌 联系电话:0431-82752489
附件1、市、县(区)村镇规划管理机构情况
单位名称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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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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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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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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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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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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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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