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可以交通安全、自护自卫、抚养监护及涉及人身、财产等民事法律关系为重点。
(3)初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可以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拒绝不当诱惑、防范侵害、校园暴力伤害等涉及青春期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为重点。
(4)高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应以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继承、故意伤害等培养学生依法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和行使自身权益的内容为重点。
各校也可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与施教学生年龄相符的教育主题开展模拟法庭教育。
2.推荐作品参与市级评选
各区县至少推荐3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参与市级评选活动。
9月30日前,各区县填写《2012年北京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推荐表》(附件1),连同活动录制光盘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光盘内所含文件如下:
(1)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视频录像,文件格式为.avi或.mpeg,编辑剪辑成片长为40分钟之内的活动录像。
(2)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文字介绍,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目的、准备情况、案情简介、教育效果、教师点评等,字数1500字左右。
(3)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照片及照片说明,照片格式为.jpg,要求主题鲜明,人物突出,每张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1M。
(4)其他资料,如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的花絮片段,学生感言等。
(三)市级评选
10月,活动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对各区县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四)颁奖展示
活动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1.集体奖项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奖比例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集的各组别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另设鼓励奖若干。
(2)综合区县推荐获奖作品数量等因素,评选优秀区县组织奖。
2.个人奖项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设“优秀小法官”、“优秀小律师”、“优秀小检察官”、“优秀表演奖”等四个奖项,每个组别各5名。
2.在各区县推荐的基础上,评选优秀指导教师34名,每区县2名。
2012年12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组织部分获奖学校进行优秀模拟法庭展示。
(五)成果利用
市教委将收集部分优秀教育活动实例,制作成《北京市中小学模拟法庭优秀课例》网络教育资源和《北京市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教学案例选编》读本,供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使用。各区县可结合本区县开展法制教育实际,挖掘发挥优秀教育案例示范辐射功效的新形式,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学校特色的法制教育资源。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