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2〕45号)
各区县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通过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本市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有关要求,我委决定举办201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日
(二)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设置
(一)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项目1)
(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2)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3)
三、比赛项目要求
(一)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此项目考察参赛教师对教学软件的教学设计和应用能力,媒体的选择及其表现能力,以及教学过程中软件的使用效果。参赛软件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设计需要,遵循现代教学理念和学习理论,适应不同教学环境和生源特点,满足和服务教学需求。
1.参赛软件应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或一门课程、一个职业岗位进行开发,可为仿真实训软件、多媒体教学课件、自主学习软件等。
2.参赛软件应体现职业教育“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特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学的支撑作用,能实现助教、助学、仿真实训、考核等功能,明显改进教学与实训效果。软件选题应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3.参赛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不限,软件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4.参赛软件应由参赛教师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鼓励团队合作,多方参与。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的名义报名,团体成员不超过5人,单位报名不列个人姓名,参赛者应拥有参赛软件的版权。
(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按照现代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化资源和信息化环境,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效果的改善。
2.教学设计可以选择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针对1至2课时或1个教学单元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