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11年定点扶贫工作情况的函
(川工商函〔2012〕11号)
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07〕24号)和《关于开展省级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川组办〔2008〕68号)的要求,省工商局、甘孜州工商局和炉霍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结合自身实际,与炉霍县政府共同努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定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扶贫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现将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工作的狠抓落实
按照省工商局、甘孜州工商局的要求,在省局下派干部胡新川副县长的倡议下,炉霍县工商局专门成立了“下罗科马乡扶贫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局内部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由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派遣炉霍县工商局新都工商所孙洪林同志为扶贫定点帮扶工作联络员,划拨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相关情况的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和 “一对一”结对帮扶具体措施的跟踪落实等工作责任,力保扶贫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确保了定点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结合牧民定居工作,力求扶贫工作惠及民生
按照“自身努力为主,外援帮扶为辅”的扶贫工作思路,结合《牧民定居实施方案》,坚持“解决当前、立足长远”的原则,省工商局、甘孜州工商局以及炉霍县工商局以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核心,大力推进“牧民定居”工作,力求扶贫工作惠及民生。一是认真总结去年牧定点开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帮扶点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帮扶重点,对症下药,力求牧民定居工作和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求炉霍县工商局全体工作人员与下罗科马乡村干部一道,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落实责任,加强对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帮扶指导,确保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组成工作组深入定居点,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以及与村民交谈等方式了解该村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程开工情况、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截止12月20日为止,炉霍县工商局援助牧定特困建房户共10万元,定居点255户定居房屋已全部建设完工,所有建房资金已全部兑现到牧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