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树州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2月28日马顺清副省长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提出的“省经委、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照监管职责,于3月底完成省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诚信承诺书签订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打造特色的“诚信餐饮”品牌,建立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省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诚实可信”的职业道德,将“安全诚信”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开展信用活动,不断发展和完善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二、诚信建设工作内容
(一)强化《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落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餐饮企业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提升责任意识,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餐饮企业所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公示栏方式在店堂的明显处公示,公开向消费者作出承诺,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鼓励并督促其遵守“诚实可信”的职业道德,将“安全诚信”作为餐饮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二)强化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培训和指导,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兑现承诺内容。
1.在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即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人人常自律)或 “六T法”(即六个天天要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先进的管理方法,经营场所和食品加工制作场所整洁有序,物品定点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