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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表3 临终关怀病区的各功能区域用房占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比例(%)
功能区
比例(%)
保障系统
32.27
管理系统
14.52
辅助系统
53.21
4、承担教学和实习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病区,其教学用房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临终关怀病区教学和实习用房指标(㎡)
分类
实训室
会议室
面积指标(㎡/学生)
2.5
4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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