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地震应急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综合演练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检验我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决策、协调、协调指挥能力,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联运协作能力,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及市人民政府三届第九次常务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3月下旬在来宾举行一次地震应急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综合演练。现将《来宾市2012年地震应急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综合演练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来宾市2012年地震应急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综合演练总体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为加强对全市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检验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功能,本着演练工作规范、安全、节约、有序的原则,制定来宾市2012年地震应急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综合演练总体方案。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预案。查找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准备。检查应对地震灾害所需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队伍。检查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四)磨合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五)科普宣教。普及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地震风险的防范意识、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应对能力。
二、演练原则
(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地震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