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国资委
负责投融资公司建设管理工作,对履行出资人职责或行使管理职责的投融资公司国有资产做好监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对融资公司的各项扶持政策,督促各投融资公司完成投融资任务;完成投融资公司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向资本的转换,对投融资公司进行整合;建立完善对各投融资公司的考核激励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六)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投融资公司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综合管理;汇总提出市本级、各县(市、区)社会事业融资建设项目,并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汇总编制政府投融资公司年度需要推进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加强政府投融资公司重大项目管理政策、法规性文件,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监督实施;参与提出政府投融资公司融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指导政府投融资公司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及引导民间资金解决投融资公司项目建设资金。
(七)市工信委
协助市金融办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市本级、各县(市、区)企业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流动资产等融资项目提交市金融办,并协助市金融办与金融机构对接;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有关问题。
(八)市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研究拟订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土地储备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负责市本级范围内土地储备工作业务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和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九)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
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国家金融形势分析情况,包括国家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以及对本地区的影响;全市贷款分布情况和新增贷款投向,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等问题并提出促进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来宾银监分局
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银行贷款的债权信息;负责监测并定期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相关数据,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从监管方面提出促进政府、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银行金融机构
为政府、企业投融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企业具体的融资项目提供指导,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向上级机构申请扩大信贷规模及优惠政策支持,简化银行融资审批流程,为我市融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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