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来宾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室)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基础,是来宾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精神,加快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截至2011年2月底,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西部)标准必备条件和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我市现有23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未达标,47个社区大部分未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这与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未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未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社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80%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及60%的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各县(市、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未达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室)建设,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现就建设任务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思想认识
从近两个月全市督查和各县(市、区)自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工作中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个别地方整体推进缓慢,有些地方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离工程实际建设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如对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筑样式的选择没有进行,选址、编制具体施工计划等工作没有开展等等。从各地上报的建设情况和市督查组的督查情况来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工程开工率低,总体进展缓慢,离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必备条件的要求差距较大。
各县(市、区)要从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高度,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切实改善农村文化设施条件,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务必按照既定的工程推进时间,今年4月底前完成地下基础部分, 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目标,10月底前完成工程装修,11月底前完成设施布置任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来宾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认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文体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强检查和督导,积极创造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各项目建设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要主动承担项目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以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的实际行动,克服各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千方百计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项目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