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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加强银行卡市场监督管理。要建立有序、合理、健康竞争的市场机制,严禁在拓展银行卡业务中不计成本、随意降低结算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收单机构在其业务成本范围内促进商户手续费率下调,提高签约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系统、终端严格执行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银行卡发行、受理、专业化服务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各方参与银行卡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三、建立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成立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规划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来宾银监分局、各发卡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发卡金融机构、收单机构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一)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拟订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安排布置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报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加强对银行卡的业务管理和监督,组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卡产业各参与机构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银行卡行业自律意见;组织开展银行卡知识普及宣传以及表彰奖励活动。
  (二)市金融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为改善金融服务环境提供政策支持。
  (三)市发展改革委要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将银行卡产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将银行卡的配套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和各类商业、服务项目规划。
  (四)市财政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公务用卡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公务卡的推广使用工作,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五)市公安局要积极促进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配合发卡金融机构做好防范银行卡犯罪的有关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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