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自治区发展银行卡产业的部署,按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通过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推动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加快推进、全面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促进银行卡消费相结合;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与风险防范、反洗钱工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逐步建立服务功能齐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和银行卡发卡市场,不断提升银行卡服务质量,增强银行卡功能并拓展使用领域。力争到2015年末,来宾辖区人均持卡量超过1张,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年均增长20%以上,银行卡消费额(剔除房地产、汽车销售及批发类交易)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
二、加快来宾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促进持卡消费。
1.积极推广应用公务卡。各级预算单位要积极带头使用公务卡,在日常办公费支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逐步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各发卡银行机构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推广工作,力争到2012年底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市级和县级所有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