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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新一轮城区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六大片区新一轮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经费筹措、设计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一)2012年动工建设项目:政和幼儿园、政和小学、宁柳友谊小学、来华投资区育才幼儿园(新侨幼儿园)、金龟岛初中(瑶园初中)、来宾民族初中、来宾民族高中等7所学校。
  (二)2012年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计划在2013年动工建设项目:城南区1所幼儿园和城南小学,金龟岛幼儿园、小学,教育园区1所初中、小学,河西幼儿园等7所学校。
  (三)2013年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计划在2014年动工建设项目:教育园区1所小学、1所公办幼儿园,城北商贸组团幼儿园、小学,亚西亚小学等5所学校。
  (四)2014年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计划在2015年动工建设项目:城北商贸组团平西初中、来宾实验高中、教育园区1所小学、1所初中,城南区1所幼儿园等5所学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城区学校建设布局规划对于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性,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切实加强对城区学校建设布局规划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统筹规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要立足长远,做好规划,将新一轮城区学校建设规划列入我市总体规划布局建设中。市规划部门在编制旧城改造、新区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学校的布设,按照学校布局规划留足留好学校建设用地,创造条件优先供地保障教育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城区学校建设布局规划,不能随意占用学校用地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市住建、国土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
  (三)加大投入,保障学校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优先投入,积极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按照学校布局规划,分年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学校的建设与改造。
  (四)完善机制,保障学校配套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规划论证机制和小区开发前置条件,在旧城改造、市场建设、小区开发或实施150亩以上房产开发项目时对配套学校、幼儿园实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列入开发成本。
  (五)深化改革,促进办学模式多样化。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构筑公办、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元化办学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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