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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企业用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2012年标准厂房用工需求得到满足,全市将于2012年4-8月集中开展“河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企业用工服务”活动,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
  1.制定《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企业用工工作方案》,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细化目标任务,深化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管委)
  2.制定《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企业新员工培训奖励办法(试行)》,落实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奖金领取等事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制定《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企业职业介绍奖励制度(试行)》,规范职业介绍补贴的工作流程、补助方式等内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建立标准厂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努力做到企业数、企业岗位数、缺工工种及数量、用工岗位资格条件、岗位待遇等情况清楚。(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协助单位:工业园区各企业)
  5.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层层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市人社局)
  (二)宣传阶段(2012年5月下旬-8月底)
  1.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到标准厂房企业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来宾日报社,市、县(市、区)电视台每月必须免费发布招工信息及标准厂房企业的宣传内容1-2次,并永久刊登和播放短条标准厂房企业用工信息公益广告;市公交公司在公交车上实施一些永久性的招工宣传广告;市市政管理局要在市政公共场所制作一些永久性的招工户外宣传广告;各乡(镇)要切实确保在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村级“三求”文化广场的横幅、宣传资料标语保持时时清晰、随处可见,使招工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来宾日报社、市电视台、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市市政管理局)
  (三)深化服务阶段(2012年4月下旬-12月)
  1.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2012年的目标任务,深入基层(市直各单位主要是结合农村联系点)开展招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走出去”吸收外地劳动者到我市就业。鉴于本地劳动力就业“短期化”比较明显等不足,进一步拓宽招工渠道,组织人员到用工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招工,不断满足标准厂房企业的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各标准厂房园区企业;协助单位:市工管委、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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