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家至福利三级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富政通〔2009〕1号)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富川石家至福利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将于近期组织实施建设。为确保该项目按期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石家至福利三级公路是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建设,改善石家、福利等公路沿线乡镇交通环境及群众出行条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它列为2009年全县项目建设大会战的重点项目,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和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二、由于此项目是国家公益性项目,中央和自治区的投资计划不下达征地拆迁费,要求项目涉及的乡镇、村全力支持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等的补偿均不与其他建设项目作比较。
三、自通告之日起,项目涉及的有关村组、农户不得在已划定范围内土地上突击栽果种树、耕种农作物、抢建建筑物或从事其它影响项目征地的活动,凡在已划定范围内抢种、补种的农作物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不作补偿。
四、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请于2009年5月1日前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按无主坟墓处理;需拆迁的房屋和通讯、电力等杆线设施要求于2009年5月1日前拆除完毕,请广大群众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