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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2〕40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工棚安全管理,严防地质灾害造成施工人员伤亡,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严重影响。今年我省降雨量较去年明显偏多,大雨、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较多,极易诱发地质灾害。截至5月底,今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61起,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部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地处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存在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对此,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要高度重视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范地质灾害危险的有关工作,认真部署,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做好防范工作,严防因地质灾害造成施工人员伤亡。

  二、加强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切实提高防范地质灾害危险的能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针对我省汛期的气象特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预防房屋市政工程临时工棚倒塌事故作为汛期一项安全重点工作来抓。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对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包括闲置工地)临时工棚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已制定了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购置了防汛物资;二是房屋市政工程临时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三是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是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对检查发现处于危险区域的建筑临时工棚,必须责令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将施工人员迅速撤出,并妥善安排好人员住宿,严防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防汛抗灾工作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气象预报,严格实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出现险情,有关单位要按规定迅速上报,全力组织应急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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