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西安市重点区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任军号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贾双社副秘书长、市交通局任立新局长、市公安局王海玲副局长、周至县王碧辉县长、户县张永潮县长、长安区杨建强区长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西安供电局、西安武警支队和市公安局治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及西安公路管理局主要领导组成。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张永民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局宋希斌政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胡建民副支队长、市交通局治超办时强主任、西安公路管理局赵晓明局长、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马旭处长担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时间
自2012年5月30日至11月30日,为期6个月。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30日至6月10日)
1.召开全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明晰任务。
2.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各类宣传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治超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形成“政府重视、社会理解、媒体关注、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3.组织交通、国土、水务、工商等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特别是辖区砂石料场(站)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6月11日-10月31日)
1.周至、户县、长安等区县政府根据《西安市重点区域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2.由交通部门牵头,联合水务、国土、工商、电力部门组织对货运源头企业,重点是对砂石料场进行清查整治,坚决关停取缔非法砂石料开采和经营企业。依法整治并查处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超限超载装配载行为,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制度,完善派驻制度。
3.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交通、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无牌或遮掩车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以及超长超宽的运输车辆,由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或拆解。
4.交通、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路警联动、路运联动,以现有的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特大桥梁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在108国道西宝南线划定5个重点整治区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联合执法,确保执法频率和执法效果。对在一定时间、区域内超限超载严重的区段,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