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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2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8.由西安警备区调集当地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坚守重要堤防部位,调度一切抢险物资,严防死守重点堤段、城市及城镇区堤防,确保渭河沿线城市及城镇区不受淹。
  9.防洪抢险物资、救生车辆、船只、器材提前运到现场,统一调度使用。
  10.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迁安救护工作,动员群众搭建救生台(架),自制自备木筏、车船等救生器材,努力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并利用有利地形、地物临时避难,力争减少损失。
  11.相关单位做好抢险部队的后勤供应工作。
  1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保持联络畅通。
  市气象局要加强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不少于2次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受灾地区的精细预报。
  西安水文局要加强水文测报,加密测次,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变化趋势,每日不少于3次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渭河水情预测预报意见,重要监测站监测信息每小时提供一次,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
  13.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要做好防洪抢险组织实施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洪抢险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洪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区县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负责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相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14.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结束Ⅰ级应急响应。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预报魏家堡站发生4000-6000 m3/s、咸阳站发生5000-7000 m3/s、临潼站水位达到358.5m的洪水时,渭河防洪处于十分紧急状态,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此时防御洪水对策为:
  1.市防汛办立即向沿渭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及其所属的防洪指挥机构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实况。
  2.市及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领导和沿渭乡镇、街办负责人全部进入工作岗位。一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副总指挥对防御渭河洪水工作作出部署,并将启动响应及防洪抢险情况上报省防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水情的发展变化,并及时派出专家组赶赴沿渭区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一线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按防汛责任制要求,沿渭区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防洪主要负责人、包河段领导进入第一线指挥。
  5.沿渭区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组织河道内滩区生产人员和受洪水威胁可能发生决堤淹没的危险地带居住人员全部撤离。
  6.防洪抢险物资运到可能出险地段,随时做好抢险准备。防洪抢险队伍上堤防守,随时准备防洪抢险。
  7.沿渭各乡镇、街办充实巡堤查险人员,增加巡查次数,观察河势工情。重点堤防险工段,城郊排水渠入渭口要重点防守,遇有险情,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上报,保证工程安全。
  8.沿渭区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对洪水淹没区和撤离迁安区实行治安管制,及时开展卫生防疫,维持灾区社会稳定。
  9.水文、气象部门要扩大预报范围,对渭河上游地区的降雨、洪水进行预报。
  10.向西安警备区通报汛情、雨情、水情,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重点防守渭河干流堤防和重要支流入渭口堤防,调运抢险物料和机械保证抢险所需,全力确保干流堤防和城镇堤防不决口,千方百计力争重要支流堤防抢险保安。
  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保持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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