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2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2012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二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渭河洪水,规范防洪抢险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灾害。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和《
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西安市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渭河西安辖区段洪水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洪保安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协同合作的防洪指挥责任制。
3.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主要承担急难险重防汛抗洪任务。
4.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增强洪水监控能力,强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防御办法,努力减轻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防洪指挥机构
西安市及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是渭河防洪指挥机构,并按照各自职责及管辖范围,对渭河防洪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沿渭乡镇、街办在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渭河防洪预案和安置计划,组织参与防洪抢险工作。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渭河西安辖区的防洪工作,对全市渭河防洪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及时掌握渭河西安辖区的汛情、险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工作;协调组织做好有关灾情的处置工作;贯彻执行防洪工作的政策、法规、命令。
(三)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职责
1.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渭河防洪工作,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沿渭区县人民政府的防洪指令,发布县级防洪抢险命令。
2.建立完善渭河防洪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洪责任,严明防洪纪律,确保渭河防洪工作正常进行。
3.组织制定本辖区渭河防洪预案及防洪抢险措施,并进行现场抢险技术指导。储备应有的铅丝、石料、救生衣、照明器材等防洪抢险物资。组织巡堤查险工作,调配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及技术力量,落实防洪责任及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洪检查及各项防洪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