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培育废旧商品回收龙头企业。各地要培育一批专业性回收企业和大型利废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积极支持、引导龙头企业以资本或技术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争取将我省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项目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加强技术合作,建立产、学、研衔接互动机制。引进先进技术,运用现代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加大利废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充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现代化机械设备,提升废旧商品分拣加工能力,提高分拣水平,实现精细化分拣处理。
(八)提升废旧商品信息化管理水平。广泛运用信息技术,依托骨干企业,积极推进“在线收废”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信息、供求、咨询、物流、技术培训等服务。大力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回收方式,以信息化促进废旧商品回收行业发展。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回收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九)加强废旧商品回收行业的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委《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有关规定,加大打击非法进口力度,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和旧商品的监管。按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回收废旧商品,对废旧商品回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弃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回收企业管理人员和回收拆解工人的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废旧商品回收行业协会建设,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协会在服务企业、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