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重点废旧商品回收。 重点抓好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等废旧商品的回收。建立居民废旧商品分类收集制度,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商品和边角料回收,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废旧商品实行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回收,并由统一标识、封闭回收车辆运输至分拣中心处理。
(三)提高废旧商品分拣技术水平。加快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推进回收分拣集聚区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规模化利用基地的有效衔接。引导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向集约化、规模化、集群式发展,促进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合作,形成企业间分工协作的完整循环产业链。加强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管理经验。各地根据废旧商品的数量、种类情况,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废旧商品专业分拣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的分拣和集散功能,提高我省废旧商品回收和分拣加工水平,促进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
(四)加快废旧商品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在 “十二五”期间,力争每个设区市建设1-2个废旧商品区域性集散市场,每个县(区、市)建设一个废旧商品集散市场或集散中心。一是重点加强对现有废旧商品集散市场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其仓储、集散、初加工、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逐步将功能单一的交易市场升级为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区域性废旧商品综合性市场。二是对新建的废旧商品区域性集散市场按照 “五区一中心”(商品交易区、商品展示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实现废旧商品回收加工利用高效衔接。三是对列入了国家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政策支持的赣粤闽湘区域性废旧商品集散市场、赣中废旧金属集散市场、余江废旧商品集散市场、贵溪废旧商品集散市场和新余废旧商品集散市场等,按照国家对废旧商品市场建设的要求,建设成标准化示范工程。
(五)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对南昌市、景德镇市已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要加强调度指导,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对具备条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的市、县(区),要积极争取国家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对目前还未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市、县(区),要认真调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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