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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校车管理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榆林市教育、交管部门和每个学校、幼儿园之间,学校、幼儿园和每位员工及驾驶员之间,学校和家长之间都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各寄宿制学校都建立了《寄宿生乘车安全档案》;学校幼儿园均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管理运行办法,定期开展应急性学生、幼儿逃生自救演练。

  汉中市在全市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讲授一次交通安全课、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印发一批宣传品、主办一次交通安全展板宣传、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文明礼让的良好氛围。

  安康、商洛两市强化县级政府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教育发展、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交通建设、社会综治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全区33辆校车逐一登记,做到底子清、台账全。实行校车运行3天一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始终及时掌握一线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督查,发现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亟须补充。校车购置、运行资金短缺,现有校车数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一些地方虽已购置部分校车,但缺乏校车购置投入、校车运营补贴等长效规划。

  二是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尚未落到实处,部分地区校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校车驾驶员准入机制不健全,审查制度不严格;个别学校、幼儿园校车接送制度不够规范;针对寄宿制学校和部分偏远地区的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尚未采取安全合理的管理办法。

  三是管理亟待加强。部分地区校车随意停靠、副驾驶座位乘坐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职责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县未对校车建立管理台账,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不严、资料备案不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私自改装车辆接送学生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校车驾驶员等,扎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切实为学生及幼儿建造起安全无忧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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