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依据上述条件,于2012年6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并附以下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地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申报书8套,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E-mail:hul@zjwater.gov.cn)。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申报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
三、遴选和确定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的申报材料以及水利部、财政部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按照地方自愿、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采取申报材料评估与现场陈述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重点县试点的要求进行综合打分排序,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列入中央重点县试点推荐名单。
被推荐为中央重点县试点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县级规划,报送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2〕227号)及有关材料见附件2。
联系人:省水利厅河道管理总站,胡玲,87826644;
省财政厅经建处,赵霞,87055752。
附件: 1.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申报书编写提纲
2.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略)
3.附表 (略)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综合说明
概括试点方案的主要成果。包括县域内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县乡河道的现状、存在问题、整治工作基础、县乡河道治理范围、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投资及资金筹措等。
二、基本情况
简述县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河流基本情况等内容(文字简述并填写附表1、附表2)。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行政面积、地形情况、气候降水特点、植被情况及自然灾害情况等。
经济社会状况主要包括:2011年或2010年县域人口,乡镇、行政村数,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