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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建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发布和查询等工作,逐步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

  八、积极开展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就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进行动员和部署,营造全行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职工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展现水利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要组织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组织各地各单位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和水利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并对网络竞赛活动情况进行排名。

  (三)面向基层,注重实效。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倡导和培育安全文化。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安全生产宣传的长效机制,使安全生产宣传长期化、制度化,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让“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活动。为更好地了解“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市水利局和厅属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含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数据,见附件)分别于6月15日、7月3日前报送至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

  联 系 人:王振华、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15;

  传  真:0571-87826656;

  电子邮箱:anquan@zjwater.gov.cn。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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